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双证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告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编辑: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研【201354号)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但没有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结业证书”;“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年,但在最长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者,可获得肄业证书”。

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中心将对超期(超过五年最长学习年限且尚未毕业)研究生进行告示并清查学籍。

超出培养年限且尚未毕业的同学,可与MBA李老师确定自身的学分情况,并根据学情自愿申请打印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如需申请打印,请在本月15日前完成以下两项事宜:

1.发送申请邮件至xssw@ecnumba.com,邮件标题为:年级+姓名+学号+申请打印结(肄)业证书;

2.提交证书制作所需的一寸照片一张,提交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303室,吴老师收(接受快递)。

逾期未提交证书打印申请者将直接作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32526439(吴老师)

                       62235365(李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

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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