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双证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告示的通知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研【2013】54号)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但没有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结业证书”;“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年,但在最长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者,可获得肄业证书”。
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中心将对超期(超过五年最长学习年限且尚未毕业)研究生进行告示并清查学籍。
超出培养年限且尚未毕业的同学,可与MBA李老师确定自身的学分情况,并根据学情自愿申请打印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如需申请打印,请在本月15日前完成以下两项事宜:
1.发送申请邮件至xssw@ecnumba.com,邮件标题为:年级+姓名+学号+申请打印结(肄)业证书;
2.提交证书制作所需的一寸照片一张,提交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303室,吴老师收(接受快递)。
逾期未提交证书打印申请者将直接作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32526439(吴老师)
62235365(李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
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MBA)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