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发展丨关于举办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编辑: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上海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21号),学校将举办第二届华东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分管学生工作校党委副书记担任主任,由就业创业中心、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学生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对象
  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已获投资情况,主体赛事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四、参赛作品形式
  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递交符合本次参赛类型的项目计划书。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与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五、赛程安排
  参赛队伍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或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同时,也要向学校组委会报名,发送项目材料至邮箱career_ecnu@163.com,并抄送中心职业发展部邮箱zyfz@ecnumba.com。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8日。
  六、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另设优秀组织奖。
  七、联系人
  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程  涛    刘继亮
  邮箱:tcheng@art.ecnu.edu.cn
  电话:021-54345048
  我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方有资格参加上海市复赛及全国总决赛(见附件)。获奖成绩将作为大学生学分转换的重要依据,学校将通过创业指导、创业基金、创业孵化等多种方式对参赛者提供支持。



沪教委学〔2016〕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