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丨关于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2025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编辑:华东师范大学MBA

为推动学校卓越育人工作,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择业观和就业观,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5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校发文件精神,参评对象为经济与管理学院(MBA)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进入学位申请程序后因论文或答辩不通过导致延期毕业的同学)。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包括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


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的同学完成以下步骤:

学生自主申请(42日截止)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规定的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拟申请的学生于4月2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具体方法参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手册》。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获得学校推荐后还需在上海市指定系统填写信息,具体方法参见《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1如有额外补充证明材料(非学院组织),应在4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发送至邮箱:zhangjie@fem.ecnu.edu.cn,主题:优毕申请+姓名学号

2.因学生本人未申请或未告知而产生的遗漏情况、因学生本人填写问题而产生的错误情况等,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评选办法按照《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5版)》及《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荣誉称号评选量化评分细则》执行,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3月28日前实名发送邮件至:pdecsa@fem.ecnu.edu.cn。

评选说明:

1.学生个人积分统计确认截止至4月2日,与系统申请截止日同步。

2.原则上,每人可同时申请多项荣誉称号,但最终仅能择优获得其中一项。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评选全程接受所有相关同学咨询。

联系方式:pdecsa@fem.ecnu.edu.cn。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5版).pdf

附件2: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荣誉称号评选量化评分细则-2022级.pdf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荣誉称号评选量化评分细则-2023级.pdf

附件4: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5: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学生操作手册.pdf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