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 关于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2022学年各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经管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项及设置
经管学部研究生此次可以申请的奖项为国家奖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一等、二等)、磐石奖学金。其中,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其他竞争类奖学金兼得;磐石奖学金获得学生该学年内原则上不再参评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
三、参评的基本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各项奖学金申请评审规定及院系(学部)评审细则所要求的条件。对参评材料,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申请各类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四、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请参见:
附件一: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经管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评选办法
附件一: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经管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评选办法.pdf
附件二: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选量化评分细则-2021级
附件二: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选量化评分细则-2021级.pdf
五、申请流程(截止时间:23日)
步骤一: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同时学生如申请相关奖项,申请后务必主动告知辅导员老师,以便辅导员与院系核对学生的系统申报是否成功,以免因学生本人未告知、未申请或填写错误而产生无法补救的损失。(注:学业奖学金除外。)
步骤二:
认真填写《2021-2022学年奖学金申请表》https://www.wjx.top/vm/YSIQnZa.aspx# ,如涉及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部分,请直接在电子表单中上传扫描件。
* 最终参评同学以同时完成上述2个步骤为准。
注:同一年度同一学员可以同时参评多项奖学金,但是不能同时获得。截止时间为9月23日,逾期未申报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评选全程接受所有相关同学咨询。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华东师范大学经管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21-3252 6439(张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经管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