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华东师范大学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2 编辑:

  根据我校《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表彰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树立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依据学校相关通知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政治上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文明、道德修养,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自学和研究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学习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担任“学导”,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符合校优秀学生的各项评选标准。

  2、富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较强;关心集体、服务于同学,承担的各项社会工作成效显著;在集体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组织工作,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4、担任联合会、班级或社团相关职务、切实履行职责,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优秀学生评选对象为2012级、2013级在校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2012级、2013级中担任过学生干部(联合会、班委和俱乐部)的在校学生。2014级新生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2012级优秀学生42人、优秀学干12人;2013级优秀学生22人、优秀学干6人。

  3、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请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落选者进入优秀学生申请名单。

  三、 评选流程

  (一)优秀学生

  1、提出申请

  填写附件中的《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在10月28日晚五点前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至华东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303室学生事务部李老师处。快递查收截止到10月28日晚5点,快递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303室,李老师收。

  2、院系评审

  MBA教育中心奖优评定领导小组根据《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MBA教育中心)》组织评审。

  3、院系公示

  初步审定的名单将在中心官网公示3天,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全校公示

  校团委对各院系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3天的面向全校的网上公示。

  5、学校批准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作为获奖候选人报校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申请者为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获奖者。

  6、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进入公示名单的学生可以先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在1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本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院(系)同级党委公章。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办法同优秀学生,但评选标准不同,详见附件。


附件一: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doc

附件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三: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评优量化评分表.xls

附件四: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优量化评分表.xls


华东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