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丨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2026学年各项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2025级MBA全日制研究生。
二、各奖学金参评范围及说明
奖项名称 | 金额(元/人) | 说明 |
国家奖学金 | 硕20000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且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 参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
优秀学业奖学金(校级) | 特等11000 一等7000 二等2000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注册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国家特别规定的除外)。 2. 具体实施请参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
基础学业奖学金(校级) 无须申请 | 硕6000 (人均)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2. 参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3. 同一学年内,可与其他一个奖学金项目兼得。 |
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 一等5000 二等3000 |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注册在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备注:
1. 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无需线上申请、审批,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原则上本通知中所列各项奖学金均不能兼得,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3. 研究生奖学金相关评选文件详见:https://zizhu.ecnu.edu.cn/jxj/list.htm
三、申请条件
1. 具体条件以各项奖学金的评审规定及院系相关细则为准。
2. 申请各类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未缴学费,但已申请通过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前完成缴费)。
四、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请参见:
附件一: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MBA)评定细则【2026】(1).pdf
附件二: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奖学金评选量化评分细则-2025级(1).pdf
五、申请流程
步骤一:
学生申请(9月19日24:00截止)
拟申请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系统https://xsgzb.ecnu.edu.cn/main.htm进行申请(“首页”—“信息系统”—“奖助浏览”—“前往申请”),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项目在点击“前往申请”后即可申请成功)。
填报后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可与辅导员核对是否申报成功。
步骤二:
认真填写《2025-2026学年奖学金申请表》,如涉及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部分,请直接在电子表单中上传扫描件。

*最终参评同学以同时完成上述2个步骤为准。
注:学生在校期间个人积分申报截止日同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逾期未申报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评选全程接受所有相关同学咨询。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021-3252 6439(张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