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律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2011年4月14日,大成律师事务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秘书长郑志律师做客华东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就“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这一主题和MBA学生进行了交流。
郑律师从改革开放三十年企业发展史讲起,利用一部制作精致的幻灯片生动反映了诸多典型企业的兴衰存亡、企业家的荣辱浮沉,揭示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注重风险管理所可能受到的致命打击,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郑律师随后从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创新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与常规法律服务体系的区别以及公司创新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的基本路径三个方面展开讲述。讲座中间穿插了许多典型而生动的案例,使学员对于“风险无处不在”这一观点产生了共鸣,并深入了解到风险的种类及管理方法。在讲座的最后,郑志律师对大成公司治理专业团队采用的新型法律服务模式与常规法律服务模式进行了优劣比较,充分表明了现代企业对法律服务有着更高质量的要求,而常规法律服务存在诸多弊端,必须采用具备十三大特征和四大要旨的创新性法律服务模式,并采用系统、全面、前端、有效和差别化的创新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方能有效管理风险,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讲座持续了2个多小时,气氛活泼融洽、互动良好,郑志律师讲解深入浅出、善于引用譬喻、案例丰富、幽默风趣,与会对象亦自始至终投入了饱满的热情参与,共同打造了一场高质量的精神会餐。讲座结束后,学员就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有关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