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 关于开展“2018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部研究生年度人物”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编辑:

为表彰先进,深入挖掘和宣传经济与管理学部学生中的典型人物,集中展现经济与管理学部研究生群体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立志成才、勇于实践的良好氛围,拟评选“2018经济与管理学部研究生年度人物”。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部全体研究生。申请年度人物时已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

(三)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成绩突出;

(四) 在党员先锋、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体育竞技、自强自立、学生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1. 党员先锋:党员或预备党员,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工作出色、作风优良,在集体中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 学术科研:专业学习成绩突出,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在科技、发明等专业比赛中取得过突出成绩。

3.创新创业:有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或创新创业实战经历,在创新创业比赛中取得过突出成绩。

4.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实践类比赛中取得过突出成绩。

5. 志愿服务: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获得过志愿服务表彰和荣誉。

6. 文化才艺: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演讲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文化才艺,获得过相关荣誉或专业等级证书,有文化演出经历。

7.体育竞技:心理健康、体魄强健,具有体育竞技专长,在各类运动赛事中获得过优异的名次。

8. 自强自立:通过学校困难认定,具有“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和顽强拼搏、奋发图强的感人事迹,体现“受人滴水,感恩回馈”的社会责任。

9. 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富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较强;关心集体、服务于同学,承担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在集体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10.其他:在其他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注:事迹对应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济与管理学部学习期间。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年度人物评选:

1.研究生课程出现不及格,或者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级处分或校、学部通报批评;

3.在学术研究中有悖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

“2018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部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名额为10名。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和“屹立奖学金”。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人提交《“2018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部研究生年度人物”申请表》(附件1),并附申请支撑材料(成绩单、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荣誉证书等)统一交至辅导员处;

2.经初评后,通过初评的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

3.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及“屹立奖学金”。

四、申报方式

(一)报名材料

1. 申报表纸质与电子版:填写《“2018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部研究生年度人物”申请表》(附件1),包括300字个人事迹简介(以第三人称撰写),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1000字以内主要事迹或经历陈述,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个人生活照电子版:能够反映参选人精神风貌,半身照为宜(像素不小于1024*768)。

(二)具体要求

11月30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版表格及材料、电子版表格及个人照统一交至辅导员处。


“2018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部研究生年度人物”申请表.docx